住宅管理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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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宅方面的政策、规章。

2.负责制订学校教职工住宅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。

3.负责学校教职工住宅日常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自建教职工住宅产权办证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教职工住宅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教职工热费核算工作。

9.负责学校调出教职工住房情况审签工作。

10.负责学校住宅空置房源日常管理工作。

11.负责学校教职工住宅各类房产证明开具工作。

12.负责学校住宅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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