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市有关公用房方面的政策、规章。行使公用房一级主管部门的职权,代表学校对全校公用房行使监督、检查等职能,审核房屋报废、拆除等申请。
2.负责掌握公用房使用情况,参与新建、改建楼宇验收,收回闲置房,管理钥匙及主楼门牌更新。
3.负责执行国有资产出租规定,组织招拍挂,管理停车场出租及维护,汇总上报出租出借信息。
4.负责车位物业费的核算与缴纳。
5.负责收集整理施工图纸、房产证等资料,统计房屋信息,建立图库,维护公用房管理系统数据。
6.负责定期调查公用房使用情况,组织行政办公用房清查。
7.负责拟定修订公用房管理制度,完善工作细则和流程,确保规范化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