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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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行使学校资产的所有权、管理权、租赁权、转让权、处置权等;

负责健全完善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;

负责明晰学校资产的产权关系,推进实施产权管理;

负责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;

负责全校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(包括设备增置、调拨、报损报废、外借等审批工作),开展仪器设备的清产核资工作;

负责推动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、有效利用;

负责推进实施学校资产的有偿使用,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;

负责全校工程、物资、设备、服务等项目的省、市集中采购和校内采购招标的管理及相关工作;

健全完善并执行落实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章制度;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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