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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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落实国家及省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,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代表学校行使固定资产及土地的管理权;

2.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、产权变更工作,对全校公用房行使建账、核算、调配、监督职能;

3.负责全校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办公固定资产的验收、入账、调拨及资产处置工作;

4.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,管理并运行校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(分析测试共享中心);

5.定期开展全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;

6.负责学校工程、物资等项目招标采购工作;

7.负责统筹、管理、监督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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