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6-09-09点击: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
按照《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》要求,为切实防控实验风险、消除安全隐患、治患始于毫末,督促各学院压实安全责任、强化问题整改、遏患于未发时,学校将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、检查时间

9月10日—30日期间,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确定。

二、检查对象

设有Ⅰ级、Ⅱ级、Ⅲ级实验室的学院及有关单位。

三、检查人员

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。

四、检查内容

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。

五、检查标准

以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6年)》(附件1)中的各项条款为标准。

六、检查要求

1.请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,统筹联动推进,做好本次安全检查的协同配合工作,确保实验室、储存间和药品柜及时打开;

2.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,15天内未按标准整改的实验室,需另行填写纸质版《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报告》(附件2),加盖学院公章,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(主楼737办公室);

3.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,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安排专人负责跟进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切实做到责任、措施、时限和预案“四落实”;

4.当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情势紧急时,应关停相关实验室并制定整改举措,确保本单位实验室稳定运行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6年9月9日


地址:黑龙江 哈尔滨 香坊区木材街59号  电话:(0451)55191420 

邮编:150030  传真:(0451)55191420  

copyright(2023) 东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