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使用单位在对所购置仪器设备(家具)验收合格后,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将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登记。
2.资产管理员网上登记结束后及时与设备管理科刘老师(主楼724室,55191402、13836149251)联系,告知合同号、学院、采购人、采购内容等信息,由设备管理科对资产管理员网上登记内容进行初步审核,通过后通知其打印验收单、约定现场验收时间。
注:仪器设备单价小于1500元、家具单价小于1000元(批量小于40000元)、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不需要网上登记,只需要到网上下载填写《东北农业大学低值易耗验收单》即可。
3.设备管理科、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对仪器设备(家具)进行现场验收(十万元以上(含十万元)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前需要使用单位领取填写《东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》)。
4.验收合格后,由仪器设备(家具)领用人、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、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分别在验收单(报告)上签字确认。
5.仪器设备(家具)验收合格后,使用单位持签字盖章后的验收单、发票及发票复印件(十万元以上(含十万元)仪器设备需同时持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、产品合格证、质保证明材料原件、使用说明书(外文版需要加一份翻译后的使用说明书)及全套随机资料原件)到设备管理科杨老师(主楼724室,55190395)处办理入账手续。
6.使用单位带齐所有签毕的材料到计财处报账(省采项目到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办理省采验收手续)。